用户协议

上海骏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条款与条件 
(以下简称“本条款与条件”)

重 要 提 示 
本协议是用户(以下简称“您”)与上海骏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网址:包括但不限于http://www.uofexp.com等,简称“本站”)所有者及其关联公司(上海骏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为“UOF”,以下简称为“UOF”)之间就UOF物流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您在我司签署开户登记表,即视为您接受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承运商指国际快递或者空运运输最终转运服务商如日本黑猫、日本邮政、其他专线等(以下简称承运商)。
 
 1. 清关 
UOF仅为提供服务,可以代表发件人或收件人从事以下事项:
 (1)填写各类文件,更正产品或服务项目的编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关税、仓储费、销毁费或罚款等;
 (2)应他人要求将承运的货物转交给客人指定承运商等由其代为报关。
 
 2. 不能承运的快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快件将不予运输: 
 (1)未能按照有关海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2)仿冒品、动物、现钞、宝石;武器、爆炸品、弹药;人体;非法物品,例如象牙制品和麻醉药品;
 (3)属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关于危险货物公路运输的欧洲协定(ADR)或其他有关组织所规定的有害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属于禁运或限运的物品(“危险物品”);
 (4)地址不正确、或表示不恰当,或包装有缺陷或不充足、不能保证在一般注意程度下的安全运输;
 (5)UOF认为不能安全、合法运输的其他任何物品。
 (6)严禁寄运中国海关禁运物品(含所有侵权物品)及航空限制运输物品(电池类、液体粉末类),一经查出,除运费不退外并处每票RMB2000元的罚金;若被移交上级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处理的,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处两到五倍罚金。

 3. 派送和不能派送 
当您选择某承运商做为最终服务商时,将遵循该服务商关于派送与不能派送的运输条款与条件。
以UPS为例:
快件将按发件人提供的收件人地址派送,但不一定直接送达收件人本人。如果收件人地址设有集中接收点,快件将被派送到该接收点。 
当快件即将派送或未能成功派送时,UPS可以通知收件人、并向收件人提供以下可供选择的派送方式,如指定其他日期派送,不需要签名的派送,改址或在UPS服务点自提。发件人有权要求排除上述派送方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UOF将以合理的努力将快件退还发件人,因此额外发生的费用由发件人支付:该快件被认为是本条款与条件第2条不能承运的快件;海关认为发件人低报了货物的价值;无法合理确定或找到
收件人;收件人拒绝接收快件或支付关税或快递费。如不能退还,可以对快件进行放弃、处置或变卖,且不会就上述行为向发件人或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若法律禁止UOF将快件退还发件人或快件属于危险物品,则UOF有权销毁快件。
 
 4. 查验 
出于安全或海关或其他监管机关的要求,UOF有权在未通知的情况下对快件进行开封查验。
 
 5. 快递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UOF的运费将根据不同线路的计费要求,按票或者按照每件货物实际重量计算标准和体积重量计算标准两者中较高的计算,UOF可以对任何一件货物重新称重和测量以确认其计算数据。承运商转运或者派送过程中产生的附加费用,UOF有权向发件人加收。
(2)已经发运的到付快件,如收件人尚未付费,寄件人要求更改为寄件人付费,需要支付额外服务费。
(3) 寄件人指示在物流中心、保税区等需要支付出 / 入仓费或其他额外费用特殊地址收取或派送快件时,寄件人或其指定的付款人应偿还本公司垫付的上述出 / 入仓费等额外费用,并向本公司支付附加服务费,附加服务费,具体见价格表。
(4)无法派送的托寄物,若收件人要求退回,则双程费用均由寄件人承担
(5)本公司有权留置尚未付清到期费用的快件,经催告后3个月内仍未付清的,本公司有权对托寄物优先受偿
 7. 索赔要求 
(1) 任何索赔必须在UOF受快件后的15天内以书面方式向UOF提出,否则UOF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每票快件只能提出一次索赔,且这种赔偿将作为对有关损失及损害的全部和最终的解决方案。
(2) 用户索赔时,应当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寄件人 / 收件人双方身份证明、详情单寄件人存根联、快件损失价值证明材料及寄件人索赔函,如属于单位快件需加盖公章

 8. 不可抗拒因素 
 对于超出UOF控制范围的原因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UOF不承担责任。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对于电子音像图片、数据或纪录的电磁性损坏或删除;快件固有的缺陷或特性(无论UOF是否知晓);非UOF雇员或与UOF没有合同关系的人员的作为或不作为,如发件人、收货人、第三人、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不可抗力,如地震、龙卷风、风暴、洪水、大雾、战争、空难、禁运、暴乱、民间骚乱或劳资事件。

 1、 发件人的保证和赔偿责任 
 如发件人违反以下保证和陈述,发件人应赔偿因此而给骏佳国际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1)发件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完整和准确的, 如实申报寄物内容和价值; 
 (2)根据本条款与条件第2条,货物是可承运的;
 (3)发件人符合有关海关、进出口、数据保护法、制裁、禁运的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为了快件运输、清关和派送,就发件人向骏佳国际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收件人信息,例如电子邮件地址和移动电话号码,发件人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寄件人应根据托寄物性质(尤其是易碎品),提供充分的防破损措施,保障安全运输
2、 路线 
 发件人接受所有路线,包括可能的运输中转站。 
 
3、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考虑到UOF的利益,除与所适用法律冲突,与本条款与条件有关的一切争议将受到快件原发件地国法院的非排他管辖,并适用原发件地国法律,发件人不可撤销地接受该管辖。
 
4、 可分割性 
 本条款与条件任何部分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